故事发生在全洛杉矶最有名的律师事务所之中。每年,这间事务所都要从茫茫的法律学院毕业生中挑选最出色的四位,将他们培养成为能够真正独当一面的大律师。
迪伦(马特·朗 Matt Long 饰)没有显赫的出身,却凭借着自己聪慧的头脑和不懈的努力跻身进入了四人名单之中。艾迪(蒂娜·米乔里诺 Tina Majorino 饰)样貌甜美,却有着和外貌极不相称的咄咄逼人的口才。贝斯(丽亚·派普斯 Leah Pipes 饰)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和乖乖女,而连姆(本·洛森 Ben Lawson 饰)拥有着和他的故乡截然相反的一丝不苟的个性。四个初出茅庐的新人律师,要面对的是他们的顶头上司,业内知名的“黑暗王子”克里夫(比利·赞恩 Billy Zane 饰)。
“Irish are born to leave, otherwise there won’t be any pubs in the rest of the world.” 肯尼的《罗马》,一封给故乡的私人情书,又是名为Katherine的女孩,一闪而过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和雷神,了解他的粉丝都会给出宽慰的笑容。是他这些年来导的最好的一部电影了吧,演员也都演得好,小男主真是和他小时候长得一样可爱。Bittersweet symphony, 流泪了。
在那个年代,爱尔兰岛因为政治和宗教而引起了诸多社会问题。而导演通过一个孩子的视角来观察这段苦难经历,这段经历给在这里生活过的每一个人——无论是留下的人、离去的人还是失落的人——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回忆。这是专属于导演的回忆,它让我们在历史的阴霾中依旧还能感受到导演记忆中留存的那些幽默和快乐的童年时光。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视听语言极其混乱,但是有些模仿老照片的画面真的美。把朱迪·丹奇当树木希林在用
调度很差,一到群戏就晃个不停 拿六十年代的乡恋做幌子 实际年代感与布景一点都没做好 特别出戏 居然还得了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 台词也很装逼
和爱尔兰出身的英国朋友一起去看的,故事的情绪很私人,我完全体会不到,顺便问了朋友许多爱尔兰历史。
大型室外情景剧既视感,小男主互动角色,除了爷爷奶奶两个有点人性(妈妈也有点情绪),其他角色感觉都是棋子。家里和街道场景太缺乏生活痕迹了,暴动完路边整洁的比刚铺完沥青还新,可能导演对自己的童年回忆加了超级滤镜吧
“故乡”和“他乡”是组相对的概念。在祖父去世前,巴迪眼中的“故乡”只是贝尔法斯特,“他乡”是除了贝尔法斯特之外的任何地方;而当祖父的离世让巴迪看到了生死,“故乡”与“他乡”的意义也随之的分别扩大至“生”与“死”的层面,也许因此巴迪才能平静接受了离开贝尔法斯特的事实,也许巴迪懂得了,只要心中永恒怀揣着对故乡的记忆与怀念,“故乡”就永远不会远离、不会消失,所到即故乡。
理应很私人,但童年散文般的叙事太刻意地想要讲述大时代下的暗流涌动,很难带入。
摄影很好,但是我对于这部和罗马真的完全不感冒
期待很久的片子,略失望!既不是罗马,也不是美丽人生,很肤浅的个人表达,杂糅了很多有趣的元素都只浮于表面!音乐填塞的很满,不过爱尔兰人唱歌真是好听啊
最终全家迁往伦敦,临行妈妈准备了一小束花,爸爸陪同,送给小姑娘。感人的点。
稍round up一下。和jojo rabbit略类似。总体是蛮感人的,很轻巧但有点点不能共情,可能我一直都想离开家乡吧。
That wee girl can be a practicing Hindu or a Southern Baptist or a vegetarian antichrist, but if she's kind and she's fair and you two respect each other, she and her people are welcome in our house any day of the week.
乡愁电影,和看《上帝之手》观感类似,记忆不相通,情绪不相容,整体来说没让我全然共情。
喜欢这个剧本,表面上是简单的《我11》,内在流动的是一种离开,一种不得不成人,瓜熟蒂落的离开,一种选择,一种万箭齐发,不选不是人的选择。我们不得不走向的岔路口太多了,不见得谁好谁坏,毕竟,情谊也在马斯洛需求理论中,毕竟,活着未必比死了好。想起普希金的那句: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会成为永恒美好的回忆。
2.5。很疑惑这样一部片子是怎么混进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名单的,零碎的剧情在故事层面上就让人无法进入,对1960年代的粗糙还原(试图通过黑白色调来掩盖不足?)也是令时代感尽失,只能靠近乎滥用的音乐来吸引观众的注意。
很私人的影像 人生中第一次搬离熟悉的地方 院子 喜欢的女同学 数学成绩 大街上认识的又拽又粗野的哥哥姐姐 这是孩子的世界 和大人的一样复杂 这也是成长中的第一次告别 就像影片开头 用孩子的“屠龙盾牌”去抵御暴力 另外 彩色的电影银幕 反映到眼镜上也是有色彩的 有电影的片段总是最欢乐最放松的
想起狗脸的岁月和昇哥的《美好的哲学课》
但是,这种生活碎片采集式的手法确实导致整个影片哪里都涉及一点点但没有一处是深入讨论的。尤其是加上大量的插曲——大部分还是直接以bgm附着与故事之外的——更是冲淡了在那样的背景下应有的迷失感与压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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