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用一下坂元以前写过的句子:恋爱是漫长的拷问。最后我要说一句:“多懂两部作品就自认高人一等的人,是要被视为「犬人間」,被抓去枪毙的!”
#追新番原创翻译##猪猪日剧字幕组#两个如此气味相投又默契十足的人最后还是因为精神世界与现实生活产生隔阂不相兼容最后不能在一起,着实令人惋惜。我们国家的九五后年轻演员什么时候也有机会演绎这样出色的都市爱情电影?20220224补一张电影票,现实的柴米油盐终于还是打败了心灵契合之上一些灵魂的东西。
鲜花敌不过时间会枯萎,爱情败给了现实会被杀,但还是要对盛开的日子说一声“谢谢”。全片唯一的缺点就是,这俩真的是养猫的人吗,不封窗还整天大敞落地窗?
我认识的文青不会见面第三次了还在聊你看过啥啥啥然后因此就兴奋得不得了,音乐节上穿匡威的鞋也真的是很多。感觉日本可能缺个豆瓣,当文青扎堆儿的时候会让人对同好多这件事快速免疫。两人分手后坐在一起看电影聊天的氛围终于让我喘过气来了,那才像恋人,前面真的感觉好刻意哦。
虽然但是,坂元裕二老师还是比较适合写日剧吧。
什么豆瓣用户的爱情啊,音乐图书电影番剧游戏,丰富的精神世界,想当羡慕呢!但即便一个国家有再丰富的文化氛围,也逃不过金钱至上的社会准则。步入职场的社畜危机是很多宅男逃不过的无力感,看不进书玩不进一款单机,只能靠一些快节奏的小游戏来麻痹自己,不过潜在核心还是所谓大男子主义在作祟吧。坂元太懂都市青年的爱情,或者说有点太刻意针对某一类群体了,相互成长,因为现实最终分离并收获适合自己的新生活这很好,但模块化的情节设置加零碎的片段叙述并没有把男主的状态转变给表现出来,除了刺激文艺青年的狂cue流行文化之外其余内容食之无味了。
什么豆瓣用户的爱情啊,音乐图书电影番剧游戏,丰富的精神世界,想当羡慕呢!但即便一个国家有再丰富的文化氛围,也逃不过金钱至上的社会准则。步入职场的社畜危机是很多宅男逃不过的无力感,看不进书玩不进一款单机,只能靠一些快节奏的小游戏来麻痹自己,不过潜在核心还是所谓大男子主义在作祟吧。坂元太懂都市青年的爱情,或者说有点太刻意针对某一类群体了,相互成长,因为现实最终分离并收获适合自己的新生活这很好,但模块化的情节设置加零碎的片段叙述并没有把男主的状态转变给表现出来,除了刺激文艺青年的狂cue流行文化之外其余内容食之无味了。
22岁的时候遇到你,我们不同的大学毕业到同一家公司上班,讲相似的方言,搭车去公司的偶遇,公司游船上惊讶的你也在这里,从不联系的你深夜短信给我的歌词,以及在公交车聊诗词不想结束,下车就近在站台旁的快餐厅坐下用餐巾纸写诗词。满眼闪着钻石星星的人。如果我们没有在一起过,会不会比现在好太多太多?至少你读过书还会和我分享,而我也可以把耳塞给你,即使在路上走着,也能聊音乐到忘记出行的目的。我们都长大了。也分手十年了。连自己都感受到自己老了。
爱情和花束一样,都有自己的保鲜期,在保鲜期内彼此的感受是新鲜与惊喜,而过了保鲜期之后彼此就会迎来疲惫与无奈的另一个阶段。一个人还延续在青春时的兴趣,而一个人放弃兴趣步入社会,没了曾经的共同语言,即使是短暂的快乐也换不来心底幸福的感受,所以当最后回顾熟悉的那一幕,彼此都知道真的回不去了。
坂元裕二很会让每一代普通青年找到共鸣,《四重奏》就是,文艺事业和感情都不行,那就保持现状地混着。这部直接是豆瓣文艺青年的《前任3》,文青是跟某些自己喜欢的调调恋爱,跟自己都可以恋起来,而文艺事业半途而废,就是对才华不够的认命
这段温吞的关系并不像是两个文青会有的,更像是普通青年意淫出来的文青,只看到了表象。
每一步都没有走错的情侣们啊,就在生活里错过了彼此哪……
这拍了个啥…给文艺青年版的《志明与春娇》…拍得还更差…总有人喜欢说电影不要用太多旁白,我一直觉得这话太绝对,但是又找不到好的例子…就这片,能出好几场戏😂😂😂😂过于精准的文字描述,抹杀了演员精彩表演所包含情感的复杂可能性。这剧本水准啊,比三个前夫也差太多,每场戏都跟白开水一样清澈见底,在豆瓣能拿到这分数属于目标群体对口吧
婚姻故事前传,也是放在全球各地都成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吧。啰嗦却很细腻,就是过于把工作和情感关系的处境极端化了些。
还是熟悉的坂元裕二的写作风格,日常化的台词,功能明确也充满对比性的细节设计,传达的是「爱情是如何在两个人之间消亡的」。 这部剧的观感跟预期很不一样,短短两个小时却感觉漫长,不是剧情无聊的漫长,而是前七十分钟像是谈了一场理想般的恋爱,后五十分钟则在目睹「我的人生目标就是和你维持现状」是如何崩溃的,回过头来想就觉得分外失落,故事实则在讲的是「爱情的标准可不可以退而求其次」。 没有答案,但就是会导致两个人的相遇,然后因此分别。 好久没看过聚焦于两个人本身探讨爱情消亡的电影了,仿佛看到了被卡住的自己,也因此「我觉得我也应该前进了」。 爱情某种程度上是一个人的事,就算你和某个人谈恋爱,你们彼此所感受到的爱情,也不一定是同一个呢。
真的好爱这部电影,就和当初喜欢《LALALAND》一样。
我想起了鲸鱼的朋友们,那些在地下室看寺山修司、莫里斯皮亚拉,还有考里斯马基的下午。
最后
22岁的时候遇到你,我们不同的大学毕业到同一家公司上班,讲相似的方言,搭车去公司的偶遇,公司游船上惊讶的你也在这里,从不联系的你深夜短信给我的歌词,以及在公交车聊诗词不想结束,下车就近在站台旁的快餐厅坐下用餐巾纸写诗词。满眼闪着钻石星星的人。如果我们没有在一起过,会不会比现在好太多太多?至少你读过书还会和我分享,而我也可以把耳塞给你,即使在路上走着,也能聊音乐到忘记出行的目的。我们都长大了。也分手十年了。连自己都感受到自己老了。
很庆幸,我们没有喜欢到最后直到发现不喜欢了,这样还可以幻想如果没有分开,我们最后的最后还是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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