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评论里都在爆哭。所以我知道了,我是铁石心肠。
不应该叫tick tick boom,应该叫tear tear boom!简直催泪弹一般的存在!加菲贡献出了极精湛甚至有些灵魂附体一般的演技,无怪乎国外有人给出的评论是今晚没有看到加菲,而是看到乔纳森拉尔森回到了人间待了两个小时!观看此片的时候,桑德海姆也离世了,了解到桑德海姆虽然并不看好拉尔森的作品类型,但是对他不懈坚持的精神还是大加赞赏的,觉得拉尔森就差那么一点儿运气,晚去世两天,就可以亲眼见证自己的成功,见证自己改变了当代USA音乐剧的表现形式!要我说拉尔森就是被自己的矜矜业业全力以赴不放过任何一个锻炼自己作曲能力的要强精神给累着了!此外喜欢磕cp的也满足了,毕竟两个现在分道扬镳的前情侣都演了音乐剧电影。还有就是这片是真宽街团建,肉眼可见好多熟面孔!催人泪下,值得一看!
这一部依然很唐顿,没有太多的波澜起伏但是却很隽永,看到最后老夫人的去世以及人来人往,还是很唏嘘。P.S.唐家屯电影系列就是每一部看完都想把剧挖出来再看一遍。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今年的爱乐之城,加菲的个人秀。同是又唱又跳,这部更注重唱,更偏生活,个人传记。如果爱乐之城男主是加菲,如果这部女主是石头姐,会不会更好,CP粉的怨念太可怕了
天才总是孤独的。音乐剧的形式,确实不讨喜。。。
形式大于内容,本就复杂的叙事结构因为歌舞加入更乱了,两段叙事时空的交错,两种表现形式的混合,不断造成的断层以至于很难融于故事当中。而且除去结尾几首歌,大部分歌曲也没什么亮点。加菲的表演状态则更像是在出演舞台剧,脱离了传记片的真实感,可矛盾的是,剧中剧结构却又允许了这种表演形式。当然,电影是最容易表现这一复杂剧本的方式,但最适合它的舞台,其实还是剧院。
切入点非常的精妙,同时并行了爱情友情热情,并讲述了一个我们自以为了解的音乐人背后的故事。林大大对音乐剧的热爱通过屏幕都能感受得到,演员们的投入让你甚至感受不到一丝的违和。这是透过大屏幕最棒的诠释
这种人社会里有不少,可惜能冒尖的真是凤毛麟角;有人为他树碑立传,也不枉他人世走一圈了。
就为了老太太看个热闹,真是圆满的人生,临走还有人送南法别墅,“我像是会拒绝一套南法别墅的人吗?”哈哈哈哈哈哈
①大学时演的第一部剧就是本片主角写的Rent,②餐厅忙碌的段落也让我想起了在当年在中餐厅打工的日子,③主角的状态也是让人羡慕的,他付不起房租但仍坚持创作,而我付不起房租却仍麻木不仁…④所以就个人而言是部情怀片,暂时无法客观对待
看了开头,歌不错,但不知道,就是不想看下去。#20220628
Andrew Garfield唱歌还蛮好听嗷,不过再过两年感觉他的脸就要彻底松了。台词真的是,太絮叨。
滴答,滴答……嘣!
石头姐有爱乐之城,加菲有了倒数时刻,我磕到了
全片唯一高潮似乎就是桑德海姆的“到场“,音乐剧电影拍成剧情和歌曲完全不相融,精心设计出的歌词与画面的“同步”无法带来任何情感上的共鸣。不触及90年代真实的政治氛围、不展现舞台艺术在LGBT文化运动中的先锋性质,就永远无法正确地驱魔,没有记忆何来克服,只有浮于表面的致敬。
给LMM跪了,歌写得好,拍电影居然也这么棒,完美的电影化,超过In the Heights一个La La Land吧
其实不如说是一部加菲的粉丝献礼片,什么都有。搞艺术的人的故事总是大同小异,总是离不开和生活中的贫穷、死生病痛较劲,总是不免在爱中错失,总是会选择放弃理想化而向商业屈服。Rent那种风格一直是我不太喜欢的,所以无法全情投入。倒还是频频戳中了。
牢笼还是羽翼,你更喜欢哪个?去问飞鸟吧。恐惧还是爱,你选择哪个?亲爱的,别急着说出答案,因为选择和行动胜过言语,它们决定了你是谁。
编剧扎实,亮点很多,依然是令人心满意足的结局。音乐方面大有提升,摄影虽然还是没有明显优点,但大银幕的体验弥补了这个弱项。这一部还是很棒的,毕竟角色的气质和服饰美术已经足够令人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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