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纳森·普雷斯、萨曼莎·莫顿、汤姆·费尔顿将主演新片[拯救电影院](Save The Cinema,暂译)。该片由萨拉·舒格曼([青春舞会皇后])执导,Piers Ashworth根据威尔士作家Lorraine King创作的故事撰写了剧本,讲述了利兹·埃文斯的真实故事,她是威尔士卡马森市的一位美发师,同时也是一家青年剧院的管理者。她在1993年开展了一场拯救抒情剧院免于关闭的运动,她与当时的卡马森市市长理查德·古德里奇(影片将这一人物改为了地方议员)一起,争取到了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的帮助,获得了[侏罗纪公园]特别首映活动举办权。该片目前正在威尔士拍摄中。
这种片子可以被拍出来,本身就是一种伟大。虽然时不时唱歌让我出戏,男主也过于耍帅。印度有爬满火车的人,印度也有宝莱坞。
还有人为不平等在战斗,即使是烂到骨子里的封建制度。
什么时候公正法治不再是需要一个英雄的幸运概率事件
一个90年代发生在泰米尔纳的邦真实案件,从中几乎可以看到所有印度社会顽疾的展现:警察的权力不受监管,警察“遭遇”行为成为常态;种姓制度根深蒂固,不可接触者住在村庄边缘,他们甚至都不允许走入村庄中,在盗窃案件发生后却成为了最先被怀疑的人;身份政治主导民主自由,没有身份就不是选民,政治人物都不会来理睬你,原住民的权利缺乏保障,他们得不到公平的对待,还要被抓去给有钱人顶罪,代替他们坐牢,电影聚焦了90年代中期南印度各种政治势力的争夺,农村成为了一地鸡毛的战场,电影中多次出现的歌舞场景是原住民们日常生活、劳动的画面,配上欢乐的音乐和美丽的风景,在这些美好之下却隐藏着危机,警察的邪恶是如此令人发指,他们成为了自身利益与权力机器勾结的怪物,用泯灭人性的手段来掩饰犯罪,律师形象也非常生动
前面很棒,后面拖拉,印度电影就是有一个老毛病,就喜欢把电影的篇幅拉这么长。
卖惨片,依旧对印片反感,平面化人物,特色是坏人必暴力,但大家都诚实,多好的法治环境,然后硬插入特色歌曲(这次没舞蹈),不知所谓。
如果我朝没有审查制度,一定能拍出来比印度更深刻的案例,让人们恢复对司法体系的信息
主角必须毫无污点么
类似《辩护人》《熔炉》的作品,这类故事看的太多,现已触动不了我,羡慕印度那边的创作环境
看到片长 我是拒绝的 前期铺垫稍微有点长 毕竟看了30分钟才瞅见男主 但整体看下来还好 没有太冗杂的感觉 进入主剧情后就很流畅 松弛有度 个人觉得 有歌没舞就很好 不容易出戏
看的不知道是不是对的版本,感觉音画不同步,观感不是特好。男主出场的bgm太出戏了,4.5吧
这部片子和孟买酒店深刻让我认识到了印度警察。种姓、母性、人性。
影片的现实意义非凡,几乎可以忽略其艺术性,不同地域、不同时代、不同环境,却能让大多数人感同身受,除了来自真实事件的震撼,本片主创人员的专业素养也扎实过硬,其实难的不是敢不敢拍,而是在一部电影的时间内让人产生共情。
走投无路的小民,在正义律师的帮助上走上维权之路。
真实事件改编?女主和人权律师都很了不起……
能拍、敢拍这样的题材值得表扬,但是从艺术的角度看,拍的太过脸谱化,以至于不吸引人。
还有个每次突然天神下凡又像柯南一样思考的律师。
印度真是个奇怪的地方,这种低种姓的案子,在有的国家压根儿就不会被受理,就更别提免费的良心律师了
很可悲的一件事是,当不公正发生时,低种姓并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讨回公道,最终还是要依靠高种姓的良心。
#此片通过钱德鲁律师所打的拉贾坎努(Rajakannu)人权案,犀利、扎心地暴露了印度严重的种姓制度弊端,揭露了贪腐警方及当权者对低种姓部落民众凶残的暴行和对人权/法律的肆意践踏,与《熔炉》不同,此片让人欣慰的是~“既使在多刺的丛林里,也有鲜花”,虽历经限辛,正义最终没有缺席!#电影长达2小时40分钟,但故事紧凑、叙述清晰、张驰有度,颇吸引人。既便是针砭时弊的严谨社会片,也不乏印度片中常有的歌舞,但一点也不唐突违和。演员也都挺棒的。钱德鲁的一身正气、不怒自威在影片中有很好的展现。 #在现实世界,钱德鲁律师代表言论自由,反对米萨、塔达和波塔法案,他所处理的任何人权案件均未收过一个卢比,六年内他主持了96000起案件,作出了历史性的判决……并废除了低种姓的隔离制度。他是正义、法律和良心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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