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站在爱尔兰人的角度去看,不难理解为什么会那么痛恨英国人
爵爷卸甲归田拍了这部半自传,有些地方拍的还是蛮魔幻,北爱冲突也没描写的太惨烈,目的就是为了给故乡的情书保持温暖的基调吧。小时候我对宗教能引发冲突也会觉得不可思议,现在老了逐步能体会到复杂性。
不同于罗马的审视,只是一个小孩子的回忆。另外妈妈为了教育孩子带孩子回被looting的商店这种行为只能让我送上一句sb
乞丐版「罗马」,罗马里的儿时街道和大家庭处处透露出“低头思故乡”的故土情结,而这部片的导演只对现在的荣华富贵和影片中出现的老电影感兴趣,整部片只有这些出现过彩色。
来个人告诉我肯爵是如何挤掉牛蛙混到今年奥斯卡最佳导演的提名的……
说教和福音味儿让人腻烦。
可能是看得不太认真?很多情绪我没有看出来,感受不到。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Kenneth Branagh有一个金子般的童年,父慈母爱,学习好还有漂亮女孩子喜欢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谁愿意背井离乡,家乡千百般落后与混乱,却在街头巷尾有同样的熟悉与温暖。年轻的人,可以轻易启程另一段人生。老去的人,只能选择与回忆相伴留守,叫他们不要回头。
又是一部导演的自传吧,能在琐碎杂事中把人物都塑造的很丰满,这是功力,镜头语言也很丰富,值得一看。
就那一小片街区景来回用,那黑白不就是掩盖布景的假么,最大的问题情感跳戏啊,是一会儿感受孩童的天真,一会儿又体会父母的无奈。
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虽然有非常多糟糕的调度不明所以的摄影机位置、摄影机角度,可是导演私人的故事所勾连起的上世纪60年代爱尔兰贝尔法斯特地区的历史是迷人的
父亲角色最后歌舞本来很有魅力很有趣,结果逐渐开始毫不掩饰对口型放bgm,太失望了
第一场拍街头的戏份就败好感,滥用镜头和剪辑的结果就是乱战只剩下「乱」。从中看不到任何作为导演存在的有效调度,走位混乱到捕捉不到任何镜头语言的美感。所以选择制成黑白电影同样也是这类问题。意义何在?纯粹为了所谓的追忆而凹出故作高级的质感?还有,请放过《罗马》。
用黑白的影像呈现出一个9岁小男孩童年在家乡贝尔法斯特那段改变人生的过往。我个人觉得一些曾经背井离乡,迁徙或移民到其他地方生活的人会特别有共鸣。特别是已经进入中年、老年的人,生活已经稳定下来,更容易回顾往昔与家人和邻里相处的时光
漂浮的情感,Too much songs。donan的男配Buzz我不懂。
想起狗脸的岁月和昇哥的《美好的哲学课》
并不喜欢。自传体这种体裁,是很容易陷入回忆之中自嗨的,但是对没有相似文化背景或是情感经历的观众来说却很难共情,虽然演员的细腻演绎,或是摄影的精细考究或许可以加分,但是缺乏了某种可以穿透形式和语境可以直达人心的东西的话(比如《罗马》在这一点上就做得非常优秀),那么无论对于主创,还是对于观众来说,这种表达方式就是非常私人的,能get到自然会感动,不能的话要打高分实在太违心。
彩色到黑白的过度很好;开头展现冲突时环绕升格后一声爆炸进入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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