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strom》根据一位瑞典小说家兼犯罪学专家的小说改编,剧名来自小说中主人公的名字:Evert Backstrom。据称原著中的故事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犯罪大师」。原著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颇受欢迎——尽管北欧人口稀少,但这本书的销量竟高达600万册,不能不说是个奇迹。该剧由《识骨寻踪》(Bones)的创作人、制片人Hart Hanson负责打造,主人公Evert Backstrom(Rainn Wilson)被称作「侦探版豪斯医生」,一个性格暴躁、有自毁倾向的胖子。他试图改变自己的行为,但总是半途而废。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从来不遮遮掩掩——令人惊奇的是,他的直觉往往是对的。他酗酒、嗜烟,还酷爱垃圾食品,医生警告他必须改变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否则迟早会得大病。
深度怀疑当初给西部世界做编剧的名字,是因为亲戚关系挂上去的。这就是个言情剧。披着科幻悬疑外壳的舔狗剧!
马戏之王,再续前缘。
多好的New Noir题材啊,爵士乐布景服装都到位了,多美的Rebecca Ferguson啊,美貌但神秘的歌女也很有故事,结果就这?就这么一个拘泥于情情爱爱的小故事,连阴谋和所谓的“反转”都弱得不行。
看着休杰克曼和丽贝卡弗格森谈两小时恋爱……吴彦祖的中英双语可太有意思了
小诺兰夫妇想要用一个硬科幻外衣去讲一个爱情唯美文艺片,丽萨一直用缓慢僵硬的镜头想要展现出休.杰克曼这个角色的“诗人”气质,可现实是把这个角色全程弄得“苦大仇深”毫无美感,倍感突兀。
看了一会儿,好失望,我很喜欢瑞贝卡 弗格森
电影三星。多一星给阿祖,给guanxi,给niu,给poor guisunzi,给pengyou,等等那些阿祖口中的念念叨叨。
狼叔来谈了个漫长的恋爱。。。而我却是冲着悬疑来的。诺兰家果然是那个路数,氛围我也喜欢的,但是不喜这个故事。旁白听得我很困;REBECCA的性感演出过于厌女了。PS其实以狼叔的身高身材演REESE也可以的,但是怎么看着就有点笨拙呢?
负分滚粗,毫无逻辑漏洞百出,主角自恋自负玛丽苏气爆表,扭蛋再次证明中英文夹杂死的快
故事有点普通,两小时的片长都让人觉得无聊。太多旁白还是不可取。
阿祖啊,让全世界都讲中国话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滔天洪水,亂世情緣;記憶流轉,真愛永恆。吳彥祖的出現居然沒有很違和
没有狼叔的颜值在撑的话,这个片就没必要看了…虽然看得出来,主创想让题材显得新潮,但缺乏吸引力。
感觉诺兰一家都对记忆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
整部电影只有女主角在唱歌的时候是最好看的了,剧本太烂。
城市、迷乱被不断打断:不成节律的语调,毫无意义的叙述。并未弥散的黑色,不成功的作品
我是特意来听吴彦祖说英…中…算了,管它是什么文呢🙄️
太难看了,末世危机下讲了个荷尔蒙分泌的废柴故事,水漫之城的设定充其量就是摆设,台词多到让人烦躁,2个小时又臭又长,故事内核无法支楞外部营造,要不是狼叔和出场5分钟的吴彦祖,前30分钟就该停止播放并删除文件,废话连篇到脑瓜子生疼,本周五烂片集中日。★
这片子没什么出彩的地方,油腻的地方倒是一堆。一个毫无惊喜的无聊爱情片。虽然演员都是我蛮喜欢的,但每个角色都很尬可怎么办,点名吴彦祖你是怎么了!!真是烂片毁人。好歹展开讲讲水淹后的世界,以及人们为什么痛苦到要沉迷于过去的回忆呀。确实是格局太小了。
这个水箱的设定太奇怪了,如果有了这个东西,世界肯定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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