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上再标榜先锋也无法掩盖陈旧的猎奇内核。经历了去年的《钛》和今年的《未来罪行》,我开始害怕自己不够变态而与电影艺术格格不入了。
作为莎剧原本故事,对比强烈,主角/北方人荒原历练,野蛮如畜生,雄性力量十足,艾格斯电影主题类似,围绕特殊环境下人/主角的惊人转变,身体肌肉及眼神变化明显,在巫师们的蛊惑下,从高贵王子堕落为复仇畜生,展开蛮荒地夺权,为亡父皇权的扭曲报复,报复变态心理改变命运与一切,所有人无一幸免被权欲吞噬和扭曲。兽性权力悲剧结果,堕入黑暗无尽深
所有东西都很顺,没什么特别不满意的。器材技术发展了,就都用自然光拍摄了,从《最后的决斗》到本片都是如此。调色和控镜令人回想起当年看《斯巴达300勇士》的感受,希望导演将来不要堕落成为下一个扎导(必然不会)。然后故事本身嘛,请别对标动画版《狮子王》和《王子复仇记》,那些都太文雅了,请对标州长试水之作《野蛮人柯南》。本片还令人更怀念《蛇之拥抱》,将人类学转化为视听猎奇。
身体美学固然好,大片空洞乏力的文本让人根本没耐心看。虽然是新奇的设定,但愣是演出呆板无趣的迷幻世界了...
“茹毛饮血,蛮荒壮阔。”——
3.5,故事就是更raw/violent的viking哈姆雷特,混合了北欧神话的各种梗,但片的剪辑和节奏都有些问题,dolby影厅看视效还是很爽的,最后火山决斗的一幕帅炸
身体美学固然好,大片空洞乏力的文本让人根本没耐心看。虽然是新奇的设定,但愣是演出呆板无趣的迷幻世界了...
3.4分。 艾格斯的第三部导演作品,比起前两部,显然在作者表达这块落了下乘,主线故事基本按照《哈姆雷特》走,没有太多惊喜的地方。如何说有变化,那就是王后了,成为了个同样苦命,但又城府颇深的奴隶。 不过毕竟是艾格斯的电影,依然在奇幻传说、血腥场面和宗教典故上带来不错的体验。男主角受到命运的召唤,是选择安于平庸,还是为父报仇;而遇到心爱的女人之后,是选择老婆孩子热炕头,还是斩断仇人的头颅?依然是个哈姆雷特似的抉择。 听说这片子是艾格斯和环球厂拉扯妥协下的产物,也难怪,本是个复仇商业片,却又在艺术导演的追求下失去了火气,两边不搭。
“那你就要醒过来。”
太可惜没有办法在影院中真正/正确地体验这部片子,是绝对有五星潜力的,艾格斯是少数几位不在乎任何艺术妥协的导演之一,他讲的不是一个现代人眼中的历史故事,而是一个古老的世界中一个现在的故事,构建了一个真正的异世界。
剧情走的是王子复仇记,本来看的是异常平淡,不过当中出现了一个转折,虽然称不上神转折吧,但也算是有了点新意。虽然转折过后,又是按照王子复仇记的路数就这么下去了。
将王子复仇记移植到北欧,从叙事上看没有大的突破,不过加入了一些神秘和血腥的元素,这让导演在美学风格上能保留自己的主张,也继承了女巫和灯塔那种凛冽暗黑的基调,算是没有被传统完全钳制,拍出了些自己的腔调,选角也不错,比约克演神婆也太合适了。
热血,复仇,浴血的战斗,穿过波涛汹涌的大海,做过卑微的奴隶,伪装与隐藏。耐心与结实的肉体,火山上的决斗,伤痕累累,爆发出最后生命的力量,斩下敌人的头颅……
a story about a bunch of muscular nordic dudes with heavy English accents angrily hacking each other to death ( due to the lack of a one-child policy ). I don't feel much for those dudes with questionable mental stability, but I feel sorry for the horse who got its head chopped off for being at the wrong place at the wrong time. R.I.P horse.
相当有趣,甚至在一些单场戏里变成了某种具有荒诞喜剧气质的恐怖片。必须要承认剧作与价值观的老套保守,制片厂与导演撕扯的痕迹也足够明显,但电影终究是视听语言的艺术,Eggers运用艺术电影级别的调度搭载神秘主义与类型元素,最终达成了一种妖异的“美感”与“爽感”(尽管根据场外信息来看这也许是制片厂逼迫的结果)如果真的要靠所谓的“大片”把观众留在电影院,那我宁愿选这部而不是“三虫同框”
完全提不起想继续的兴趣,但还是有始有终坚持看完了!
对为什么没弄好的原因很好奇。最核心的关键是,人物塑造极差,和前两部0可比性。在这个基础上影像的下滑都不值一提。
纯白的电影。imdb评价高大概源于对政治正确的逆反?6
艾格斯在极力保持个人视听风格的前提下,尝试更大的叙事主题。在老生常谈的王国复仇故事文本,基于北欧神话,加入他的超自然元素。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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