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如今和豆瓣品味有差异了。挺喜欢的。我自己都想写这样的本子。
比起之前的任何大电影都好看3岁小侄子认真看到尾。
不用去和罗马比,每个人的私人故事都是不一样的。相比之下贝尔法斯特甚至比罗马更让我共情,最后20分钟爆哭。小男孩很灵。
儿童电影,不能以成人的标准来衡量。小孩子喜欢才是硬道理。
第一次带女儿上影院看电影,当放到阿奇被市长手下抓走的时候,女儿在一旁抽泣。
Biological OMO is the magic of the life. Good bye, childhood and my hometown!
基本就一个街道,一套房而已啊,置景怎么那么不走心呢,啥都簇新簇新的!
宝宝说所有情节,所有人都喜欢。
1969年的贝尔法斯特骚乱打破了九岁男孩平静的生活,曾经充满欢声笑语的街头搭起了战壕般的壁垒,不断寄来的账单让日子再次增添了一丝窘迫,只有戏剧和电影为黑白的童年带来了一丝色彩。对于肯导来说,这是一部非常私人的电影,在多伦多电影节首映场的Q&A一度潸然泪下。然而这样的主题,却以幽默的方式呈现给观众,让人捧腹不止。片中很多彩蛋也很好笑,尤其是雷神漫画,真的笑死,简直怀疑肯导想在里面藏一个自己的宇宙。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故乡这两个字,无论最后扎根在哪里,都是不一般的份量。那些熟悉的一草一木、楼房街景,甚至于讨厌的邻里和八卦,在走之前和走了后都是会想念、留恋与不舍的。但就如片中老一辈所说的那样,“There were no roads to Shangri la from our part of Belfast.”“Get yourself to the moon. ”
挺好看的,本是陪孩子看,然后自己也看进去了。狗狗们第一次从冒险城中的新基地出发时非常酷炫,孩子由衷地赞叹了一句:“这也太酷了吧!”能看得出来,孩子是真的喜欢,这对于一部以儿童为主要受众的电影来说,就完全足够了。整部电影除了热血,当然还有励志和温暖的部分,对于孩子来说也是一次好的教育。推荐带孩子看。
每个导演都有一个童年往事,但拍好是另一回事。
从黑白到彩色,从彩色到黑白;人们走走停停,生死迁移。城市,却永远驻留这里;怀念好的,也铭记坏的。与《罗马》同根同源的“个人史”,人性美成长教育再到表演交锋…示范高分作文怎么写的意识虽规整,但也在方向选择上略微陈腐。好在Jude Hil的表演才是给电影带来新鲜东西的关键,从首幕开始,任凭共演有多少成熟经验的演员或早已封神的国宝,都移不开对他的关注。
除了莱德的发型太丑了 其他细节都不错 娃喜欢
北爱尔兰版罗马,get yourself to the moon
适合幼儿园儿童看,感觉小学的话是不是幼稚了。带着儿子去看的电影,和电视比起来还是有区别的,故事情节更丰满了,总是会在电影里面多认识两条狗,但是我觉得汪汪队还是缺少一些科普知识,问了儿子看汪汪队学到了什么,儿子学会了勇敢。
春节 东站东国瑞电影院 平哥第一次去电影院,有点害怕啦
虽然人物画风、配音和TV版有点差别,但情节设置还不错,孩子们看得一会儿紧张一会儿开心的。
罗马在前,BP一定无望。不过一定能拿最佳原创歌曲!电影可以拍给自己,但也终究是要在大银幕上放给观众看的。如果仅仅是个人的回忆影像,就像一本私人相册。我有什么理由和兴趣要去翻看别人的家庭相册呢?在影像的普世意义上,与《罗马》毫无可比性。
比动画剧集要好看许多,至少有些地方值得成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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