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解放战争后期,台湾记者林乡(刘恺威 饰)在上海结识乔雁清(戴君竹 饰),很快陷入热恋之中。这一情景被富家公子唐浩仪(林佑威 饰)看在眼里,他妒火中烧。林母病重的消息传到上海,林乡焦急万分,而此时时局动荡不定,乔父答应儿子先在沪成亲,然后携雁清共赴台湾看望母亲。不料,上船前唐浩仪背着雁清将林乡打入黄浦江,毫不知情的雁凊希里胡涂跟杀夫仇人来到台湾,当她知道林乡已死时,万念俱灰决定自杀,却被好心人韩祖光(李运庆 饰)机智救下。一晃半个世纪过去了,已成为奶奶爷爷的乔雁清和韩祖光突然看到了林乡的摄影作品展,他们大惑不解,在孙女韩玮(戴君竹 饰)的陪同下,雁清在上海见到了苦等她大半生的林乡......
朱迪单奇依然惊艳,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叫故乡的城,对阿方索.卡隆来说是罗马,对肯尼思.布拉纳来说就是这部电影。
虽然零碎,但看得出所有那些细节都源自极其私人且真实的时代记忆。可惜最后商店骚乱和酒吧歌舞这两场戏安排得太突兀了,折损了整个故事的质感。
罗马的拙劣仿品,想炫技想玩艺术想做深沉想抒发乡愁,却忘记电影最根本的讲故事。这好听点叫散文诗,难听点就是流水账,再加上导演的奇怪品味,让所有对白腔调都好像在演舞台剧一样,妈妈咪呀,今天开始我正式加入KB抵抗组织。
属于一眼就能望到头的好,和爷爷奶奶亲近的孩子会更有感触,Buddy虎头虎脑精力过剩,妈妈也是当代孟母了,爸爸把儿子当成小男子汉,结尾三致如期而来,离别的伤感情绪迅速抽离,肯爵一直专注戏剧的宏大叙事,老了拍点文艺小品还挺惊喜的
最后一句:致在外的游子。
“I'm going no where you can't find me.”走吧,不要回头,走或留,都需要勇气。
《罗马》蹩脚的模仿品,想成为阿方索却摸不到精髓,可悲又可怜,观感也是食之无趣,嚼之无味。
2.5。布拉纳再次用村歌电影证明了它的一塌糊涂和完全失控的局面。电影偶尔有一丝灵光乍泄,比如唱歌,奔跑,躲枪的设计,这些是演员赋予电影的。而整个电影充满一个制作者的自恋和鄙夷态度,没有说教却罗里吧嗦在说教,没有zz却一直搞擦边球。请勿碰瓷《罗马》了,这个跟它的区别不再是低劣的模仿效作,而是差别于条条大路通罗马。这种东西能捞的一个导演提名简直是unbelievable~
Kenneth Branagh非常私人的一个片子,全片黑白,只有在电影院和戏院里才看到了色彩,可见这些对儿时的他有多么深刻的影响。从孩童的视角看待1969年的骚乱,依旧是天真烂漫的。最后Judi Dench看着儿子一家坐在公车上离开的大特写把我催出眼泪来。For those who left, for those who stayed and for all those who lost. 整个片子的组成都是生活中很琐碎的细节,节奏有点太跳跃。
装备不错,哈哈哈。低幼里面又有些不一样的东西,确实有电影的画面和赶脚了,还不错,比上一部好看。
36/365 清明节看一部阴间电影达成✔️ 歌好听詹米多南帅 勉强能看下来
适合幼儿园儿童看,感觉小学的话是不是幼稚了。带着儿子去看的电影,和电视比起来还是有区别的,故事情节更丰满了,总是会在电影里面多认识两条狗,但是我觉得汪汪队还是缺少一些科普知识,问了儿子看汪汪队学到了什么,儿子学会了勇敢。
昨天晚上,我突然很想家。在外工作那么多年,突然很想家。
mark一下,四岁儿子第一次进电影院,全程专注,电影挺棒的,情节紧扣笑点颇多,不过一小时后他说不想看了就离场了,回家后问他,说是看累了。
带娃看的,比去年的那部好看,剧情很丝滑,我都有点泪目了
制作精美!Adam Lavine极具辨识度的配乐是惊喜!第一次陪我女儿看 她很满意!我也居然没睡着!这还不给五星嘛!
我们都会有自己最喜欢的故乡,即使它千疮百孔那是生活的地方,摄影风格好喜欢
留下的离开的迷失的人啊。我已经想不起来贝尔法斯特的云是否像电影里的那样低和慢。大概是的
我想什么时候写点东西纪念我在义乌的好时光。最后奶奶在向她的儿子说“走吧,现在就走,不要回头,我的孩子。”就像费里尼的罗马在向他告别。
四岁的娃第一次看电影,全程不吵不闹,看懂了。宝宝应该会打5星。情节还挺不错的,大人也能陪着看下去不觉得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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