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杀了一众枪手后,被一个脖子中了一枪的人,打中两枪。。。
真好看。起这个名字真恰当啊。我们拥有过幻梦一样的快乐,财富和地位,最终却依旧变得一无所有,长了一张初恋般脸庞的女孩去世了,最初的坚持也破灭了,好像一切都变得很干净,如我们来到这世界的第一天。
没头没尾。自始至终也没说明白小比利到底干了什么让人闻风丧胆。。。
剧作干净的没有一点多余的水分 即使很早猜到结局也会很耐心的看下去 节奏和视听语言都很不错
三星半;巴尔扎克名著改编,故事截取了小说的大部分内容,讲述得很流畅,镜头语言也比较丰富。演员表演、镜头运用还是体现了新时代的美学风格,比较接近好莱坞的商业大片,华丽有余、沉淀不足,原著中对印刷业和当时大的历史背景刻画在影片里基本没有体现,这也是商业作品和巴尔扎克小说的最大不同之处
the legend will be legend
当时的法国社会是分层的,年轻人有光明而无前途,悲剧收场
7.5分,首先从电影整体上来讲,个人觉得完全可以拍出一部史诗作品,这其中并不只是增加一倍的时长,而是有关于法国大革命后,人们在受到以权力、名利、金钱等代表的物欲的诱惑下,逐渐舍弃了最初的爱与信仰、理想与真诚、善良与正直等正向价值这一宏大且深刻的社会现实,在此其中的素材可挖掘的太多了,因此本片拍的有些不够深入,某些人物如内森就没有好好刻画,引用的旁白也过多了,完全可以通过具体的影像来呈现,否则只是文学作品的影像化罢了。ps:巴尔扎克笔下的巴黎和伍迪·艾伦的巴黎,真像是现实与理想的距离。
神枪手匪徒亨利·麦卡蒂妻子死后与儿子怀亚特独自在俄克拉荷马州切克沙镇从事农业养殖猪。1906年一天,妻子的哥哥艾尔·霍布斯过来帮忙,艾尔走后,父子屠宰猪,这时远处走来一匹母马且马鞍有血迹。于是循着血迹找到一昏迷受伤的男子,旁边有手枪和装满钱的皮包意识到是劫匪。救走男子后第二天去找医生且途中遇到3个寻伤者的骑警萨姆等3人。亨利回家,伤者称是堪萨斯州贝克斯特斯普陵镇警察,而3个骑警是假的。于是亨利赶走萨姆等人。萨姆让达根监视亨利,但夜间达根袭击亨利被打死。第三天萨姆绑架了艾尔并从镇上雇了几个枪手。萨姆开枪打死艾尔,亨利愤怒还击将萨姆等人一一打死。替柯里包扎伤口发现其胳膊有囚犯烙印而被柯里开枪击倒,怀亚特开枪打死柯里。原来黑警柯里与萨姆匪徒一起合伙打劫银行,萨姆欲杀柯里灭口时,柯里抢走了钱袋……
没头没尾。自始至终也没说明白小比利到底干了什么让人闻风丧胆。。。
興衰史的敘事感很流暢 文字的書寫以及編輯室猴子鴨子的混亂感很中我的命門了 一方面也是我欽羨的世界 瘋狂恣意隨性 掌握筆桿的人有話語權(想當一次惡勢力XD)but希望大家真的 一個半小時能講完的話不要拖拖拉拉講不完帶壞節奏
三星半;巴尔扎克名著改编,故事截取了小说的大部分内容,讲述得很流畅,镜头语言也比较丰富。演员表演、镜头运用还是体现了新时代的美学风格,比较接近好莱坞的商业大片,华丽有余、沉淀不足,原著中对印刷业和当时大的历史背景刻画在影片里基本没有体现,这也是商业作品和巴尔扎克小说的最大不同之处
一切消费主义在未来看来都是幼稚的。到底是一个土豆值钱还是把这个土豆送到你手上的人力值钱?
也没爽到什么,开始大舅哥被爆了头,大家枪法集体失准。
媒体黑历史大起底,鸭子说这锅我不背。敬巴黎,敬巴尔扎克。可怕的,肮脏的,迷醉的,黑暗的,悸动的,暗流涌动的巴黎与十九世纪!
或许我们曾几何时都扑向过虚荣的陷阱在那片松软的橘黄灯下自命不凡,再美丽的泡沫终会消散,不知那时清醒的还剩几何…
旁白过度了吧,想说的一切都通过旁白念出来,影像表达的东西就大大削弱了,不过整体还不错,很好看就是了。多兰非常帅!
引用句评论: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唏嘘不已,确实幻灭,巴尔扎克的原著应该非常扎实
正如那本书的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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