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部类型片,有些地方的处理实在太目的话了,几乎是一点美感都没有,好直白。但作为电影,镜头内的美术设计、镜头语言都是看着很舒服的。而接近三个小时的电影,节奏也一直在线,张弛有度。歌舞环节,音乐还是最好的背景,取代舞蹈的是镜头内的自然风光和人物状态,电影的连贯性在这一点上做得很普世化。
还是爽文模式,有效,但看多了也觉得无趣,虽然是真实事件……
8.0。有个缺点就是片子太长。后半部分很燃。
非常工整的类型电影,类似的电影在印度屡见不鲜,先不说电影拍出来上映了能否影响社会,最起码是社会是允许拍摄及上映的,这估计是国人为什么疯狂打五颗星的理由。电影里又一句话挺对:你办案是掀裙子办吗?(对,我就是在说西安地铁撕人家女生衣服那事)。
这部电影也告诉我们,正如《在峡江的转弯处》的那句话,“我们不该忘记自己走过的路,同情过的人,呼唤过的正义,渴求过的尊重,也不会轻易洗去那层名叫共情的底色。”
pps,看的版本是机器翻译吧,太差了……
这是一部有勇气、有力量的电影,揭露民族过往的伤疤,警醒曾经发生甚至仍在进行的不公与罪恶,因为知道了真相,才有改进的可能。我也坚信,只有敢于展示自身的丑陋,敢于坦诚犯下的错误,才是真正的自信;只有敢于指向问题的核心,敢于修正根本的弊病,才是真正的担当。
真相大概从警察说出犯人越狱的时候就知道了,但是丝毫不影响观看。
看过之后,没有感受到谁是特别令人震撼或者说感动,倒是觉得最终沉冤得雪最大的功臣应该是法官高度正直和明辨是非。感觉这片子把正义的化身过多的赋予了律师,而法官的决定性作用弱化到理所应当,这显然缺乏说服力。如果公正法官的表现是常态化的,那打赢这场官司其实并不特别难;如果法官顶住了很多压力,坚持给予公正审判,不卖人情不同流合污,那法官才是更值得描写的英雄呀!
把人当人
第3338-会让人想到印度电影《第15条》和韩国的《辩护人》,也让我想到大学回老家碰见jc局的领导和地痞一起在歌厅唱歌。
故事很不错。人物塑造方式和整体的叙事方式实在太过时了。一个政治事件,法制宣传被拍成了浪漫叙事的个人英雄主义。对这种毫无思辨,嚼碎了喂的观众讨好型叙事接受无能。
虽然脸谱化严重,但谁又能拒绝以一己之力对抗强权的爱装逼正义大侠呢?(个人能当英雄,主要还是因为能找到强权的上一级来制约,不然很有可能连只是立个案都没机会)适合杀时间,能杀快三个小时…当律师指名找本赞同私刑的警长开始查案才开始真正好看起来
事件是震撼的 但拍摄手法人物塑造太过于刻板流水账
生如蝼蚁,命如草芥。
我宣布这电影是我的年度最佳!越往后越精彩简直扣人心弦!律师的正义勇敢聪明是一方面,丈夫已经死了也拒绝要赔偿战斗到底的妇女更是让我感动ToT结尾小女孩的二郎腿真是满满的希望!太好了!哭泣!
印度分为4个种姓,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前面3种是征服者雅利安族,他们肤色白,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是统治阶级,像影片中的高等法官、高级警察、政府律师,级别越高往往肤色越白。而最后一种是印度原住民、被统治者,肤色普遍较黑,他们主要从事体力劳动,为前面3个种族服务。还有20%的人是贱民,属于不可接触者,像拉贾坎努就是来自于伊鲁拉人部落,他们原来都是印度南方的原住民,肤色最黑,他们是社会最底层,被印度所有的种姓欺负。印度宪法之父比姆拉奥就是贱民,他终身反抗种姓制度,但有人扮演甘地、尼赫鲁,就是没有扮演他的。警察们为了结案,就故意抓无辜的贱民顶罪,钱德鲁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他无法推翻印度社会根深蒂固的种姓歧视。
“当我们被杀的时候没有人会在意,但我们不能靠杀手的施舍生活”
太致郁了……真的……身在上海的人现在只有一肚子的玻璃心,除了“偷着乐”,咱啥也不该干的。
“我常以为是众生普渡了佛祖”“杰伊比姆是成千上万人的泪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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