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开始于1900年7月四日的一个普通家庭,一个小孩在这一天出生了,取名为约翰约翰十二岁的时候,当他与小伙伴坐在一起讨论长大了干什么,小约翰说他将来一定要做一个大人物。就在那天,他的父亲死去了。几年以后,小约翰已经长成了一个二十一岁的大小伙子,他离开了他居住多年的小镇,踌躇满志来到纽约。不久,他有了一份正式的工作,他白天工作晚上学习。一天晚上,他的同事和朋友邀请约翰与他和简一起出去玩。约翰认识了简的朋友玛丽。他们一起在科里岛度过了一个快乐的晚上,在返回的地铁里,约翰向玛丽求婚。玛丽答应了。又过了几年,约翰和玛丽成了两个孩子的父母。正当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一帆风顺之际,他们的婚姻开始出现了裂痕。玛丽厌倦了他那永远不能兑现的诺言。在约翰丢了工作后,他们又失去了一个孩子。这突如其来的不幸把约翰推向崩溃的边缘。
看到有些朋友因为某些缘故都会拿它与另一部音乐片做对比,但很遗憾,各方面,各方面它都无法比拟LaLaLand. 包括感情线
音乐剧的形式或许并不能让所有人喜闻乐见,但在《倒数时刻》中歌舞的植入却是浑然天成的。电影根据乔纳森·拉森的同名自传体音乐剧为改编,从其年近三十的事业焦虑,到对乔纳森生活点滴的追溯,出色的叙事节奏使电影将音乐与剧情融为一体。在梦想面前他面对人生至暗时刻的坚持与不甘,真挚动人。
惊喜加菲 开场就炸
石头姐有《爱乐之城》,现在加菲有《倒数时刻》了。其实开始有点get不到这个略神经质的拉森,但后半集完全被感动了,幻想女友演唱那首泳池里憋出的单曲,还有和michael的神仙友谊,以及最后跟女友的重逢都很戳。加菲把一个有点jerk的艺术家塑造的很好
这种人社会里有不少,可惜能冒尖的真是凤毛麟角;有人为他树碑立传,也不枉他人世走一圈了。
普通影迷打3分,theatre goer給4星。LMM導得算ok,除了情節有點散,技巧有些粗糙,但勝在情真意切。熟悉的RENT音節只從琴鍵傾瀉一小節,非常克制。我愛Joshua Henry~
周日在咖啡馆喝咖啡的SB懒癌,忽悠卖货的无良广告商,前女友哄一哄就好,房租水电别断我马上续费,好基友的逝世,以及要连续不断的创作才能期待卖出作品。这就是剧作家对过往创作史的狠狠吐槽。30了又如何?功成名就的前夜,只是35就挂了,人生真是充满遗憾。7.7
三星半。理想主义拖延症患者是如何逼疯自己在deadline前交作业的,这个我可太知道!天才第九十九次努力。唉,加菲总是只能让人停留在小伙不错的表演,就总差口气~很多歌还挺有意思的,但说不上打动人~
半自传式呈现音乐剧作家的艺术人生。故事和音乐都不太出色。
要歌舞有歌舞要节奏有节奏要故事有故事要感动有感动。创作者对自己的掏空和压榨,永远震撼
所以只能力求幸福的人生
以为奋斗,其实是故事
所以现在是白人只配和黑人做朋友,交个女友也得是有色人种。其他白人都要均匀肤色,才可以出镜?编排流畅没问题,看着尴尬症都要发作了,实在看不下去,这么高的评分,是因为歌好听吗?电影不是MV,不是唱跳拼凑,故事是什么?剧情在哪里?
选取三十岁前夕的工作坊筹备作为主要事件,它不是真的最后营救,却有效地映照出当时当地戏里戏外的遭遇和心情。跳脱的歌舞和纪实的传记类型,在一种相似的怀旧情愫中完成了合奏。
太感动了,歌好听,情绪也很饱满,加菲尔德值得一个奥斯卡影帝提名!另外,他永远是最好的蜘蛛侠。
PS:喜欢里面那个头发剃的方方正正的黑人兄弟,唱的挺有感觉的。
好处一是没有做成一个串讲,而是截取了一周的时间来映照一生,二是ttm原本是带有自传性质的作品,音乐是参与了叙事的,缺点大概还是四平八稳甚至俗不可耐,电影感不够,舞台和电影有剥离感,说到底还是想唱就唱,mv串烧,而且不知是刻意为之还是力所不逮,淡化了社会和时代背景。但作为导演处女作和音乐片,已经值得肯定了,观感流畅,节奏好,对于主角本人的指摘我觉得也恰是优点之一,就是呈现出了创作者的自我、偏执、孤独和痛苦,也是他的才华所在和灵感来源,呈现了舞台的高不可攀又触手可及,艺术家的孤独和爱,we all leave with an unfinished song. 加菲太好了!
一流作家的二流作品,可以想象当年David Auburn重写本剧时调整故事线的难度,三个主角的视角切换里若隐若现的Sondheim才是整个故事的芯,这个剧是属于Larson的Sunday in the Park with George!一定好好赚钱,然后去finance我表达欲爆炸的朋友们!
很喜欢这部里关于友情和爱情的一些美好与不圆满,比男主本身的创作经历更吸引人
以一处音乐剧的形式讲述一个音乐剧届的传奇,恰到好处。另,也想问个问题,是不是有年龄焦虑的人都注定命途多舛?
Copyright © 2015-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