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突然很想家。在外工作那么多年,突然很想家。
笑、泪、爱、离别都揉进了琐事里,这是布拉纳童年的创伤、是他写给故乡和亲人的情书,也是他在这个分裂混乱冷漠的世界里,送给观众的礼物。#爷爷和奶奶演得未免也太好了。#口音真的有点难懂,打算做个中文字幕
想不到吧!我竞然看过!😅陪侄子看了半天!还行
这部罗马/上帝之手/乔乔兔/四百击等等等等的劣质仿品,有独特的历史和political issue,有漂亮/心碎/英伦/小四的台词,有最melodrama的流行可看性——具备优势,却成了最虚假的。
这啥呀……既想厚重,又要幽默,还要伤感,还想炫技,加一点味精加一点鸡精加一点酱油加一点蔬之鲜,最后一锅乱炖成失真潦草的漫长流水账,一点意思都没有。
导演或许觉得自己用精致的影像祭奠了自己迷影,懵懂,身处小小漩涡中的童年,但至少就我来说,故事并没有能让人感同身受的魅力。
节奏并不太吸引人,但是用了很多有趣的句子、经典的歌曲和感人的镜头去吸引人。
只有演员是确实不错的。《极速车王》里的“莫莉”凯特瑞娜、多南和小演员都不错。片子就算了吧
好戳我啊!立马找了Van Morrison 的专辑来听!
太炫酷了,狗狗们的座驾充满了高科技,孩子也看的津津有味!歌曲也非常热血!
就好像那些拥有远离故土的勇气又有将记忆中的黑白讲述出来的能力的孩子,童年时代一定都受到过伟大影音的影响似的。
装备不错,哈哈哈。低幼里面又有些不一样的东西,确实有电影的画面和赶脚了,还不错,比上一部好看。
跳舞的段落挺美的,看完大概能理解为何乔治·贝斯特会那样地乖张了。
过分自我的影片,并不难以理解,但是难以跟随。
基本就一个街道,一套房而已啊,置景怎么那么不走心呢,啥都簇新簇新的!
从黑白到彩色,从彩色到黑白;人们走走停停,生死迁移。城市,却永远驻留这里;怀念好的,也铭记坏的。与《罗马》同根同源的“个人史”,人性美成长教育再到表演交锋…示范高分作文怎么写的意识虽规整,但也在方向选择上略微陈腐。好在Jude Hil的表演才是给电影带来新鲜东西的关键,从首幕开始,任凭共演有多少成熟经验的演员或早已封神的国宝,都移不开对他的关注。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故乡这两个字,无论最后扎根在哪里,都是不一般的份量。那些熟悉的一草一木、楼房街景,甚至于讨厌的邻里和八卦,在走之前和走了后都是会想念、留恋与不舍的。但就如片中老一辈所说的那样,“There were no roads to Shangri la from our part of Belfast.”“Get yourself to the moon. ”
找回了一些看《阿玛科德》时的感觉。本片视觉非常惊艳,不仅在于精致的摄影打光,更在于两三场重头戏中出色的视觉调度。在这部导演的半传记影片中,我们能看到可信度极高的角色、翔实的生活细节和导演对儿时环境的充沛情感,这几乎直接保证了本片作为佳片的地位。不过片子也有两点不足,首先迷影致敬过多显得生硬、讨巧,其次歌曲使用太频繁,反而失去了其应有的情感冲击力,如果把歌曲集中在几场关键戏份使用效果会更好。
这分明是一部想学习他人的颁奖季正确答案,然后在自我平淡如水的记忆里苦苦寻找冲突和drama的烂作:一直在被按照骗子/浪荡子/渣男塑造的父亲口中的伦敦带花园大房子居然是真的,从贝尔法斯特的内战区搬到伦敦的肯尼斯·布拉纳,居然在那儿谈乡愁——
The Irish were born for leaving. Otherwise the rest of the world would have no pubs. All the Irish need to survive is a phone, a Guinness and the sheet music to “Danny Boy”. 这就是,乡愁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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