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神秘的陌生人来到新墨西哥小镇。他总是骑摩托车,而他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圣经,因为他是一个狂热的公义追求者。当他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发现里诺家族掌管着这里的一切,人们都很害怕里诺。但是他不惧怕这里的邪恶势力,坚决要寻求正义,到底他单人匹马能不能解救镇上的人们呢......
金敏喜也太美了 慵懒的随意的不管怎么拍都是好看的
《洪尚秀导演给爱人金敏喜的电影》。虽然一些角色比金出场时间长,台词比她多,但彩色一出来,导演隔着镜头跟她互道“我爱你”,我的天。
(米酒好喝吗?喝了头痛吗?)
用手语读诗,用电影讲我爱你。
表达欲的重新构筑:通过不断学得并尝试的创作手段,甚至是概念转变性质的创新(写作—手语—影像)来挖掘未曾探索的巧思,随即思维的不易读取性便可成为直观化的视觉要素进行直接意义上的接收,把剥离信息的掌握权交还给观众,而洪(李慧英)要做的就是这点—对文本层面的另维加工。当然语言与表述是不可或缺的,只是在“创作者”的身份之上掩饰上一层“审视者”的标签,我们在画面中看到的被拍摄的故事就好像本身存在,再由演员们进行一场拙劣又尴尬的表演秀一样,审视者则站在一旁进行不必要的“指导”,电影的文本框架就演变为了一份伪装的真相,一部记录的小说。就像我们之前一直注视在旁人簇拥下笑着的敏喜,而在最后目睹了她孤身走出影厅的恍惚一般。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温柔的欺骗。
俨然是公费恋爱。洪尚秀的电影,总之是看着人物聊着聊着就进去电影里了。
全程靠对话推进,满眼的黑白,镜头换来换去换个地方继续说。小说家的电影,一个转场忽然就拍好了,电影里的电影,黑白变为彩色,爱情因此显得更动人,他们的爱充满生机。(记第一回跟朋友在线上同时观影的片子)
7/10。黑白画面到最后的镜头所绽放的色彩,似乎象征着“江郎才尽”的小说家重新发现了生命的意义。诗人说故事要引人入胜,要有情节,小说家却不这么认为,仿佛是洪导的自白,或许生活就是这样。
固定变焦中景镜语不变,精致的文本互文性不改,流变的是他们俩投射出的爱意更深了,连烈人的烧酒都变成宜人的马格利米酒了。
长袖哥又在电影里夸媳妇!对这种话唠片越来越爱了
当我爱你三个字出现的那一刻我明白了原来他的每一电影都不是拍给观众看的,他自始至终爱的只是一个金敏喜,电影不过是他示爱的一封封情书罢了,而我们外行人却千方百计想要读懂这情书。
私心五星,献给真正的爱情。
通过在无形式(现代)中不懈寻找形式以及星星点点的由阅历与灵感所相交而成的哲思,洪尚秀先生自然知道在现实中找到与在现实中放弃之区别,亦即如果可以表述为:将爱情当作事业与将事业当作爱情,
小说家,是电影的主角,她与人聊天,聊着聊着和演员搭上,她喜欢演员,突然想让她拍电影,拍出来的电影就是小说家的电影,看着只有聊天,但一点也不沉闷,对话很家常接地气,很好看
全程靠对话推进,满眼的黑白,镜头换来换去换个地方继续说。小说家的电影,一个转场忽然就拍好了,电影里的电影,黑白变为彩色,爱情因此显得更动人,他们的爱充满生机。(记第一回跟朋友在线上同时观影的片子)
通过在无形式(现代)中不懈寻找形式以及星星点点的由阅历与灵感所相交而成的哲思,洪尚秀先生自然知道在现实中找到与在现实中放弃之区别,亦即如果可以表述为:将爱情当作事业与将事业当作爱情,
我好像直接在看他们生活 金敏喜捧花时那时我很感动 但随即影片结束后我们的反应 就像金敏喜看完电影的反应 好像导演在耍我们 太有趣了哈哈哈这样的观影体验
算是这几年来洪尚秀最轻松的作品了。公园散步借小说家之口说出最想说的话,小说家完成拍电影的梦想,一天之中见完老友,完成拍片却没能直接面对作品。彩色部分回到现实,现实的甜好过虚构的甜嘛?
「我爱你」「我爱你」——电影里的台词回应了很多电影外的问题。
3.5。有些场景蛮意味深长的,比如聊创作焦虑的时候突然一个小女孩入画占据C位,比如金敏喜应该是不喜欢那部情意绵绵的短片……哦对了,短片里的那个我爱你的声音应该是导演本人吧?那就更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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