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比较意外的是连姆尼森居然死了,可见导演有心反类型,但还是太简单了,杀手患上老年痴呆症的戏剧性也没做足
大叔本是人狠话不多,上年纪变成碎嘴唠叨就很难接受。
前半段还行,中间主角都逮住幕后黑手了,硬是换了把枪,多拉长半个小时剧情…
这部电影有点不爽,最后的大BOSS竟然不是连姆大叔干掉的,看来大叔真的老了该退休了。
连姆是奔着杀手大叔终身成就奖去的,这个适配角色故事都可以连上了
烂番茄86分,贫穷和贪婪,哪个才更可怕? 人性在两者之间不断被审视被扭曲。我害怕贫穷但并不一味贪婪,懂得适时取舍,抑或才能全身而退。无人区的沙漠公路片带给我生理上的刺激大于剧情本身,演技在线,推荐。
中国有句古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做恶多端的人,总是要得到报应的!
平平淡淡,看完即忘。时间有点长了,90分钟左右比较好。
不好评价……尤其是故事背景几乎没得到交代的前提下
奈何岁月不饶人,片中如此,失忆、失语,连手枪的撞针都忘记装。现实中也许也会如此吧,布鲁斯威利斯已经宣布息影,连姆尼森又还能再打几年呢?
几位没有进取的名人导演和演员,扎堆一处,搞一出没人买账的故事。
丹麦影片的美国重拍版,非常丰满的故事,被导演拍得如狗屎,真不知道马丁·坎贝尔这几十年如何在好莱坞混的?节奏缓慢,杀手一路杀人,观众却昏昏欲睡。逻辑也是混乱不堪,所设置的人物也是莫名其妙,行为也是不知所谓。年迈的利亚姆·尼森勉力支撑,也终难挽救影片的失败。
别惹连姆·尼森系列,不过也有些英雄迟暮了。
中国有句古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做恶多端的人,总是要得到报应的!
整体剧情与比利时版冷面赤心,没有太大区别。唯一很大区别是,原版包庇儿子的反派比利时总理,最后因杀手留下的录音,被逮捕。而美版,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地产大亨,因为强大律师和金钱,杀手留下的证据没能令警方逮捕她。而她本人被警探的助手,私下里暗杀了。整体上,影片抛弃了原版阴暗,灰沉沉的摄影风格。转变为常见的好莱坞明亮风格。这也导致原版最大的优点,阴郁,压抑的风格,荡然无存。而原版,本来笨拙,较少的动作戏,马丁坎贝尔居然没有加以改进。导致原版的缺点在翻拍版被放大。所以,影片口碑很不理想。还有失忆男主连姆尼森与男二警探盖皮尔斯,谈话那段,瞬间出戏到记忆碎片。
前四分之一的时候看到连姆尼森记忆出现偏差,以为会切入到“到底是不是我杀的”的心理悬疑风,不过看完全片发现阿尔兹海默症实际上只是发挥了一点点的“给杀手起绊子”的作用。不过从医学角度看,本片也确实能够稍微推动大众对阿尔兹海默症这一神经退行性病变疾病的认知,起到科普和关怀的作用。可怜连姆尼森,从大叔走向老爷子,电影呈现出短期记忆的丧失这一方式更是精细且近距离地让观众体会到除了“廉颇老矣”之外,阿尔兹海默症是如何慢慢吞噬掉一个人的。
记忆营救,居然想要一个杀人无数作恶多端的老爷子杀手,不要死,好好活下去。最后给被开除的警探不在场证明,可能是因为警方第一个抓的嫌疑人可能就是他吧,怕他被冤枉进监狱或者出纰漏招供了那个警员,虽然那警员没有给尼森叔说道歉(在尼森叔游轮排队杀了富婆儿子后开车跑路开枪打中了尼森叔),但是最后那一刀,才是真真正正的歉意和告慰这个侠义满满的老年杀手。
说实话若不是这类片子这十几年来太多太多还真的是不错的啦。诶😩要啥有啥,正义伸张!噢耶还行啦,这年纪真的辛苦的哇!⭐
末世废土环境下围绕一块金矿的小成本电影,一人守护一人找车运输。结尾早就想到了,换做我早拿着那块金石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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