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1938年的万圣节前夕,弗朗西斯(杰克·尼科尔森 Jack Nicholson 饰)曾经是在圈内叱咤风云的棒球运动员,却因为一场意外一蹶不振,只能依靠酒精麻痹自己,最终沦落成为了酒精依赖症患者。
22年前,在弗朗西斯最风光的那段时间,和他的名气一起暴涨的,还有弗朗西斯身上的戾气。最终,不加节制的暴脾气酿成了大祸,弗朗西斯不仅失手杀了人,他的孩子还不幸的在一场灾难中失去了性命。如今,穷困潦倒的弗朗西斯带着女友再度回到了故乡,这片他一辈子都无法释怀的伤心地,他希望自己能够在这里重振旗鼓,找到人生新的意义。
风格非常诡奇迷幻的电影 画风配乐都很棒
04.08.2021 | @ Regal Majestic | 读完书后二刷。后劲太大了。电影对故事的改编真妙,Morgan Le Fay角色的改写说得通,故事改得真圆。对结尾的双重诠释十分A24。依旧,太爱Winifred的故事了,这很Witcher。 30.07.2021 | @ Regal Majestic | w. Noelle | 和亚瑟王故事迷的同事小姐妹一起看的第一部电影。这部片里的符号和隐喻太多了:可以随手丢弃的爱情、无法放开的亲情、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因果报应。A24大概也要把作品串连成一个宇宙,Midsommar式的壁画承前,路上的羊群启后(映前看Lamb的预告片也是怪异得惊艳!)。如果《被掩埋的巨人》要拍成电影,应该也差不多会是这个样子吧。(谁来拍啊求求了!)
出去赴约单挑 结果出门就被劫了 然后打了个飞机回来了…
兒童片,但因為另類而被欺負的小女孩遇到狗狗後發生的改變還蠻感人的。和我家貓貓一起看的,還好大紅狗出場也沒嚇到🐱
前半部昏暗到差点把眼睛看瞎,后半部直接看得我满头问号。非要让一个印度裔演员来演一个凯尔特人,我勉强忍了。但这故事和节奏真的没法忍,空洞得可怕。只有摄影是好看的。
三星半。电影的大部分时间被刻意放缓而有一种凝视的幽深,戏剧性的冒险由此成为一场反戏剧的漫游,也成为电影被诟病不好看最直接的原因。但360°横摇在空间中重构时间完成的“白骨观”,和高潮段落高文回乡的想象,又将时间陡然加速,像转动木偶戏象征四季的轮盘,在时间的卷曲变形中将玄虚诡谲的氛围拉满。还是好看的。片尾要听完,有彩蛋。
How a boy grows into a man.
有诗意,没深度,这么简单一个故事能拍俩小时也是不容易。
其实观众对亚瑟王和他继承者的故事没关系,没看过他们的民间诗歌也没关系。有隐喻也不是问题,但通篇密不透风都是隐喻,半点出气口都不留就是个问题。其实...通篇都是隐喻也能拍得很好,这就要看导演的功力了,动如《黑客帝国》静如《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都是通篇隐喻,就撑得起来。总而言之,没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三星都给巨人穿行群山这里,太震撼了惊得我,应该多展开讲讲。
就是吃着玉米片看着快快乐乐的狗狗电影 . CJ
常识科学,哲学三管齐下。
6/10。将诺奖作家的骨灰带回故土,棺材当作牌桌、百姓吃瓜憋笑,像更私人的《杰出公民》。后半段黑白转彩色,皮兰德娄的遗作《钉子》,完成双重告别。一阵海风带走剩余的骨灰,真温柔。并不了解这对导演兄弟,所以无感弟弟与哥哥漫长的告别。
2.亚瑟王说话含糊不清一直透着牙疼。
虽然巨大,可爱程度也成正比,好想养一只大狗狗。
确实漂亮我也确实跟这些史诗故事有隔阂……盯着看也不是说看不懂,但实在是沉闷
以皮兰德娄的身后骨灰为始发点,巨大的争议与巨大的荣耀都曾聚焦于这位作家身上,回溯那“恐怖、野蛮、挣扎的十年”,藉由魂归大海而达成漫长的告别;未完成的告别则不仅是皮兰德娄遗作——《钉子》化为影片第二部分,更是“To my brother”——保罗·塔维亚尼对哥哥的纪念,两部分的捏合通过一位作家和黑白/彩色的切换达到转承。
A24还是偏爱这种奇幻惊悚历史传说电影…如果不是坎妹的粉丝 劝你别浪费时间了 是的话 也劝你谨慎…
不知道是不是算传记,比较沉闷,前半部的黑白真实的展开一部葬礼的曲折。后半部的彩色仿佛是在演示逝者的这部作品,但依然是在探讨死亡的有无意义。
这种古欧故事对于不了解欧洲历史的我非常不友好...我觉得最后高文逃过一劫了,因为选择了诚实和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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