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医生郑仁(张彬彬 饰)因要查探十八年前“冤案”的真相来到海城医院,与急诊科“咸鱼”主任苏云(代旭 饰)组成了一对“欢喜冤家”,在相互扶持间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疑难病症,开启了一段“爽、燃、酷、嗨”的医学之旅。在此期间,郑仁不仅揭开了当年事件的“残酷真相”,也同时与苏云、林渊、谢伊人等人组成了“连体分离术”攻坚小组,秉持着自己心中那一份白衣天使的初心,在反复的模拟训练和坚定不移的医学精神指引下,实现了拯救生命、治愈病患、温暖人心的医生理想。
我大概就是不喜欢musical period
普通影迷打3分,theatre goer給4星。LMM導得算ok,除了情節有點散,技巧有些粗糙,但勝在情真意切。熟悉的RENT音節只從琴鍵傾瀉一小節,非常克制。我愛Joshua Henry~
可能我本身就不太喜欢这种天才坚持自我的故事
一直在等seasons of love, 原来是最难的故事啊。看到桑爷好难过。
看完还是没有很了解Jonathan Larson
以为讲电影,其实是传记
有说世俗的成功能给人带来不被指摘的自由,
使用音乐剧作为全片载体是对原型的最大尊重,重要的是首首好听。
艺术的职业道路太难走了,经常需要在追求艺术和追求面包的路上反复纠正,才华不仅重要,还需要制作出符合大众口味的商品,好不容易做出来有可能命都快没了!生命有限,才华耗尽,创造的激情不能磨灭~
非常无趣,只剩导演的一腔热情。加菲演技有点过誉,他适合演自带圣光的角色,某些时刻很动人,但没有辨识度,和其他形象没什么区别(如《血战钢锯岭》)。歌不好听,因为Larson的那首Come to Your Senses勉强给及格分吧。
一部关于音乐剧作家的音乐剧。LMM导演的第一部电影,一个充满才华的作曲家的陨落。不知道JON是不是LMM的偶像,即便不是,LMM对他也是穿越时空的惺惺相惜。电影中JON的创作过程,那些灵感迸发、自我怀疑、充满热情、坚毅自信……或许都是LMM曾经的亲身体验。不同的是LMM现今大放异彩,而JON却在看到自己成功前半天突然离世。天才惋惜天才,情感上何止充沛,直接溢出。加菲难得有这样的表现机会,表演也是可圈可点,相信在颁奖季会有很强的竞争力。有几首歌挺不错,有让观众跟着一起律动的能力。
哎,太戳了,29岁还在等待机会的剧作家,到底该怎么坚持下去。这里头的歌我都挺喜欢的,日常小灵感捕捉而成的小歌很多,加菲演和唱都相当努力,久违的baby V一开口我就仿佛回到那个夏天。LMM第一次当导演,感觉那种死线逼近的感觉做紧凑一点会更好。
歌舞片+传记的结合,做到一些很有趣的段落,比如餐厅+交响乐,吵架+牛仔乐,试图用一个音乐剧讲述了他一生里的朋友
有点俗……而且歌的确不是特别好……但还是被艾滋的死亡阴影和写作者的痛苦戳到了……虽然这两者也不新吧
到后期热泪盈眶,I have no time. I already 29.
如果你不了解吉屋出租以及背后的作者你就无法共鸣,去了解一下百老汇的传奇人物和作品吧,这个还是有点小众了。但个人观感还是很好的,我还是喜欢早午餐那一曲,太炫了。
加菲绝对是联合国认定的阳光大男孩,感染力很强,能看出他用了一百二十分的情感在演绎。 “牢笼还是翅膀,去问飞鸟吧。是恐惧还是爱 ,别说出答案,行动远胜于言语。”这部电影是献给35岁的乔纳森最好的礼物。
形式会让人产生一种疲倦感。如果不是音乐的忠实爱好者的话,可能看电影会非常吃力。好像就真的是在看音乐剧,但可能大多数观众进来之前不知道是这样的。在音乐叙事和现实叙事来回切换,有些不适应。P.S.加菲那个嘴,他是故意的么。。。
加菲确实出色!那种坚持热爱同时艰苦生活的状态很令人动容。
或许都是几周以后快三十的人,感同身受。三十岁的我,会有什么成就呢,又需要什么成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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