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私人女侦探乔尔受雇调查女诗人麦吉的失踪案,查案过程中,遇到了麦吉的女老师戴安娜。她是个热情十足的女人,特别对女人情有独钟,乔尔也无可自拔地爱上了这个女人,在热情似火的同性恋情中,乔尔发现戴安娜与麦吉的死有关,但被热情所蒙蔽,乔尔妥协了。直到她自己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
片中所寄予的乡愁在可说是虚无缥缈的典型。看似精致的背后,是空虚的内核。卖力的煽情也很难达到共情的效果无非感觉抓马罢了。
男人的乡愁永远如此平庸,不舍得过去,不敢面对未来,最后还是女人决定要离开,女人说don't look back。但总的来说,很平庸的电影。
贝尔法斯特这个名字包含了太多的辛酸与血泪,它有着太黑暗也太沉重的一段过去,而这种种情绪并不是能那么轻易地就表达出来的…
肯尼思·布拉纳的童年,对故乡贝尔法斯特的乡愁。复杂的民族宗教暴力冲突下,其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对和平的渴望。背井离乡应该都是哀愁的吧,除非你不爱自己生长的地方。真是不理解一些人移民到国外就欢天喜地,好像摆脱了黑暗地狱一样。
“what do you want?” 爷爷那一段有点好哭。(3.5)
“故乡”和“他乡”是组相对的概念。在祖父去世前,巴迪眼中的“故乡”只是贝尔法斯特,“他乡”是除了贝尔法斯特之外的任何地方;而当祖父的离世让巴迪看到了生死,“故乡”与“他乡”的意义也随之的分别扩大至“生”与“死”的层面,也许因此巴迪才能平静接受了离开贝尔法斯特的事实,也许巴迪懂得了,只要心中永恒怀揣着对故乡的记忆与怀念,“故乡”就永远不会远离、不会消失,所到即故乡。
没事儿就配流行歌曲的电影都不大行 弄成黑白也没有高级几分 如果不是喜欢英国文化和旧时代 看这片得多煎熬
从小男孩buddy的视角演绎贝尔法斯特那段动荡的岁月,太过甜美和文艺范,真有点“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虽然片中不乏充满文学感的台词(爱尔兰人出生就是为了离开的。走吧,别回头!),但是给最佳原创剧本,属实不能让人理解!这片应该是效仿罗马,但是没有罗马的宽度和深度。bgm中的歌很有代入感,这片就是太糖水片了。但还是让人能理解举家移民的不舍心情吧!黑白画面确实更有代入感,但是成品一般。这里要重点表扬一下演员们的表演,小男主Jude Hill也太灵了吧?这片能成,他功不可没呢!还有就是爷爷的扮演者塞伦希德,演得也太好了,代入感也很强呢。詹米多南,我总算是看出他的好了,有点低配宽脸版马修古迪的感觉,居然还唱歌了,还唱得不错呢!妈妈的扮演者有点像裴淳华,告诉小孩子不要偷东西和爸爸吵架时,代入感张力十足。
没有英国历史背景很难因为暴乱还洗衣粉的小事共鸣
真是无聊,想要渲染情怀以及对于故土的那一份执着的思念,但是呢,除了精致的画面,以及欢喜交错的音乐之外,在剧情与人物之上,似乎没有什么能引发共鸣的地方。缺乏张力是整个作品给人的一种感受。能提名奥斯卡最佳影片真是看不明白。
罗马拿奖才几年啊,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抄袭?布拉纳没有任何想法和深度,就靠糊成灰的黑白摄影,廉价笑话和毫无意义的长镜头给自己贴金
约翰.福特的电影常常使用门框式构图,这部电影频频出现窗框式构图,黑白摄影很美甚至让人觉得摄影师已经陶醉在了自己的摄影中。有人说像罗马但是感觉上也有点博格丹诺维奇的最后一场电影的味道,当然不管是和罗马比还是和最后一场电影比,这部都只能算是一个小品了。片中片出现了很多经典电影,双虎屠龙,正午,对话中也提到了很多经典,罗宾七侠,消失的地平线,等等。塞伦.希德演的祖父相当好,躺在棺材里的画面一定是在致敬双虎屠龙。PS“我们爱尔兰人不怕颠沛流离,要不然全世界就不会有那么多酒吧了,哈哈哈。”
That wee girl can be a practicing Hindu or a Southern Baptist or a vegetarian antichrist, but if she's kind and she's fair and you two respect each other, she and her people are welcome in our house any day of the week.
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温馨的家庭故事,真实的像是纪录片,每个人都有一个难忘的童年,一个怀念的家乡
导演的童年自传故事,能看得出来对故乡的怀念与依恋之情,但整体的故事还是过于平淡,中间叙述点太多了,有点杂乱,并没有抓住中心来讲,复杂化了,比起相同类型的「罗马」来说还是差点火候。
第一场拍街头的戏份就败好感,滥用镜头和剪辑的结果就是乱战只剩下「乱」。从中看不到任何作为导演存在的有效调度,走位混乱到捕捉不到任何镜头语言的美感。所以选择制成黑白电影同样也是这类问题。意义何在?纯粹为了所谓的追忆而凹出故作高级的质感?还有,请放过《罗马》。
有很多不足 但导演对于故乡、童年、亲情的回溯都那么纯真和美好,满满的爱。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肯尼思布拉纳的导演才能属实有限,开头那混乱的调度,炫技是为了让观众头疼吗?视点过于散乱。但后面渐入佳境,情感还是加分的,布拉纳拍出了那种乡愁,尤其是跑路前的犹豫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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